正常人的梦魇成长记 第六章 再见大怪物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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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密室中,床上的那看起来极为漂亮舒适的床上套装,已经腐朽不堪了,且满是灰尘,让于博书微微有些失望,昨晚那金属桌子睡得他有些腰疼,这密室看起来很安全,他还想在这里舒服的睡一觉呢。
  于博书打开床头柜,里面的东西很少,但大多都对现在的于博书来说很有用,这让他很开心。
  床头柜有两个门,上面,是抽屉式的,下面是外拉门式的。
  在抽屉中,有一盒被拆开的安全套,一把木梳,一小瓶香水,一枚戒指,以及一个于博书没见过的,电动的床上娱乐**械。
  床头柜下面的门里,有一瓶没有开封的红酒,和两个玻璃杯。
  那盒被拆开的安全套中,有四个完好无损的安全套,于博书将安全套放进口袋里,许多娱乐探索节目中都有说过,安全套在求生时,非常有用,而他如今在这个废弃的城市中,与求生没有什么差别了。
  除了安全套外,于博书还拿了那戒指,其余的都没动,木梳已经腐朽了,轻轻碰一下,就有几个木齿断掉,根本没有什么用处,而那香水,虽然外边的包装还好,但透过玻璃,能清晰的看到里面的液体呈诡异的黑色,而那电动穿上娱乐**械,于博书更是不可能要了,先不说那东西是要充能的:“我要这东西,用来自我安慰吗?”他对这东西嗤之以鼻。
  至于那瓶红酒和那两个酒杯,于博书也没有放过,他用金属管将红酒的瓶口用力敲开,一股极为浓重的酸味从瓶口冲出,本来就有些饿的于博书,被那酸味冲了一鼻子,立刻反胃起来。
  强压下胃中的不适,他将那已成酸醋的红酒放回了柜子里,随手拿出一支杯子,将柜门关上,把那酸气锁在了柜里。
  杯子还是可以用的,没有什么灰尘,至少可以用来装热水,比矿泉水的塑料瓶要好许多,因为杯子是玻璃的,因此于博书将它放在了储存箱中,并随手点开兑换看了一下,不出意外的,那杯子一点积分都兑换不了。
  “总觉得好像少了什么。”于博书关上柜门后,总觉得自己遗漏了什么,看着手中,那刻了一个L字母的金属戒指,他立即恍然:“对了,没有蓝色小药丸。”
  这个密室很明显是地上那家伙,用来和秘书,或者情人调情的地方,有着床上娱乐器具,有着保险套,却没有蓝色小药丸,这明显不对劲。
  于博书回头看看地上那家伙:“这家伙的持久力这么好的吗?”他对着那白骨啐了口唾沫,他平生最羡慕,不对,是愤恨这样左拥右抱的男人了,随手将那戒指戴在了右手的中指上,因为这戒指有些宽,戴在于博书的中指上,刚好合适,更何况戴在无名指上,那是结婚的人才戴的,他要是戴在无名指上,被人误会已经结婚了怎么办,那不就跟没有任何可能了吗?
  戒指刚戴好在手指上,于博书立刻觉得身体的体力恢复了不少,这让他立刻警觉起来,随即将戒指摘下,体力又减少到之前一样了,再戴上,体力又很明显的增加了。
  “这什么东西?”于博书好奇的看着摘下来的戒指,然后打开扫描,对着戒指。
  【找到:体力戒指】
  终端机给出了答案,但并没有解释这戒指的作用。
  于博书从刚才的状况,再加上这戒指的名字,立刻猜测出,这戒指大致的作用了。
  兴奋的再将戒指戴在手上,感觉到体力的恢复,于博书回头再次看看那个趴在地上的家伙:“难怪不用蓝色小药丸,这戒指比蓝色小药丸好用多了,还没有药物副作用。”他高兴的再次对那个让他羡慕,不,是憎恨的家伙,啐了口唾沫。
  不知道是因为兴奋,还是因为戒指的原因,于博书觉得肚子中的饥饿感小了一些,精神也好了不少,他继续在房间中搜索,但再没有搜索到什么对他来说有用的东西了。
  “砰,砰,砰。”
  一连三声如同鞭炮一样的声音,从窗外传来。
  于博书立即抓紧金属管,躲在了这个房间唯一的窗子下,谨慎的观察着窗外声音传来的方向。
  “这是枪声?”于博书皱眉,这声音在电视剧中听到过很多次,如他能在这个房间中得到戒指和疫苗,其他人也一定能在其它地方得到东西,只是他没想到居然会出现枪这样危险的武器。
  于博书所在的商场距离他们来时的方向不远,几乎没有等多长时间,他就发现了一个人,从十字路口的西面跑来,那是个女人,是叫做毛艳的女人。
  毛艳在被拉进这里前,不知道是干什么的,穿得很清凉,甚至可以说诱惑,齐根短裤配上宽松短袖,对于一般男人而言非常有诱惑力,但于博书不是一般男人,他对于这样的女人,一向都是敬而远之的。
  此时惊慌失措的毛艳,正向着十字路口奔来,她的衣服坏了,一边胸部暴露在空气中,随着奔跑不断摇晃,而她也丝毫不管。
  那个十字路口对于于博书等人而言,是十分危险的,因为就是在那里,上班族丁宫保,被巨大恐怖的怪物嚼了。
  在毛艳后方不远处,于博书看到了举着一把手枪,嬉笑着的小混混,不时的,他用手枪对着毛艳身边开上一枪。
  看到小混混拿着一把手枪,让于博书皱眉,如果是别人还好,一般人就算拥有了热武器,也不敢随便拿出来,顶多自保,而看毛艳的状况,很明显有了手枪的小混混已经肆无忌惮了。
  小混混毕竟是男人,而且他一定经常打架斗殴,体力远不是毛艳这样一个弱女子可以比得了的,在十字路口,他很轻易的就追上了毛艳,一边用枪指着哭泣的毛艳,一边嬉笑着撕扯她的衣服。
  对于小混混的行为,于博书虽然心中有些不舒服,但他并没有去阻止,小混混有着手枪,哪怕小混混没有经过射击训练,也有着非常大的威胁,而自己与毛艳并不相识,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毛艳,更别说那个十字路口还有着那恐怖的怪物。
  于博书猜测,毛艳是不是要把小混混引到十字路口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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